连续审计过程中,期初数准确。该假设也是间接证明能够进行的前提条件,只有期初数准确才可以通过测试本期发生额来证明期末数准确。
核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基本公式: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本期利润分配
根据上述公式,我们进行梳理,本年利润应该就是损益表的全部,本期利润分配的数字在应付股利的审计过程中得到。那我们用报表上未分配利润的数字就可以算出期初未分配利润的金额。
当然这个未分配利润不一定和上年出具的报告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一致。此处有个前置条件,就是我们在连续审计过程中,我们的期初未分配利润必须和上年报告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一致。除非出现准则要求,或者是首次承接业务需要对期初数的重述(不然对期初数的重述就像打自己脸一样)。
当倒推出的期初数和上年报告期末数不一致的时候,首先考虑是否有本期的利润分配做到了期初,如果有,那么将该分配做到本期。调整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XXX
贷:期初未分配利润。
这样就可以把利润分配调整至当期。
扩展资料:
1、主要的审计方法是:
(1)函证,通过银行函证,往来函证,关联方函证去证明期末余额正确;
(2)盘点,包括现金盘点,票据盘点,存货盘点,固定资产盘点,在建工程盘点等;
(3)细节测试,通过对损益表当期发生额直接进行抽样去证明发生额的准确;
(4)通过实质性分析程序证明发生额的准确性。
2、间接证明,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科目。这类科目一般无法通过直接的方法去证明其准确,我们就采用了相对迂回的方式去证明。例如:
(1)主营业务成本的匡算,我们通过抽样去证明采购数准确,制造费用数字准确,通过盘点去证明期末存货准确,最终倒轧出当期成本,间接证明成本准确;
(2)应付职工薪酬,我们通过人事提供的数据进行匡算证明贷方发生额正确,通过薪资支付测试去证明借方发生额准确,从而最终证明期末数字准确;
(3)往来函证的替代测试,即当直接证明无法进行的时候我们还是可以通过间接证明的方式进行,通过测试本期借贷方发生额,去证明期末金额的准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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