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在什么情况下会减免?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晶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11年l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二、城市建设维护税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1、纳税人、计税依据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实行差别税率,其税率分别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按照规定,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公式是什么呢
城市维护建设缴税的公式: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它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1985 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从1985年度起施行。1994年税制改革时,保留了该税种,作了一些调整,并准备适时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和改变计征办法。
特点
①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②属于一种附加税;
③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
④征收范围较广。
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
征免规定:
①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②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③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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