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关于暂缓审核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2021年第7号)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税务部门暂停扣缴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税务部门暂停扣缴期间将暂缓审核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各项社保业务均照常受理),单位网上申报系统的“单位征缴台账查询”功能暂停使用,具体恢复时间与税务部门恢复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扣缴业务同步。
特此通告。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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