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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6-09-07 09:02:13 来源:会计考试网

课税对象是税收制度的核心问题在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中,课税对象是一个核心问题,其理由是:

1.课税对象是课征税款的基本前提,是课税与不课税这种行为上的分水岭;

2.课税对象是税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设计合理的税制结构,制度可行的征管方法的必要条件;

3.课税对象是税收杠杆的作用点,课税对象不同,税收杠杆所起的调节作用也不同;

4.课税对象是改革完善税制的重要议题.请各位高手帮个忙

公司要迁移,税务该怎么办理?

【业务描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迁出。国税、地税通用业务。县级业务。【政策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报送资料】(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税务登记证件。(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减免税按照减免方式分为哪些?

减免税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减免类型是制度减免,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减税、免税。例如,对外资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对年纳税额在3万元以下的企业,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第二种类型是临时减免税,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的减税、免税。2003年“非典”期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就曾出台政策规定,中国国内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SARS防治工作的捐赠,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对北京市的个体工商户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 第三种类型是其他减免。主要是地方政府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对纳税人实行的减税、免税。如地方政府对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以及对贫困地区或确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的减免税。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将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返还给企业,以达到招商引资的效果。例如,北京密云区政府的一份文件中规定,对该区引进的生产型企业,按不超过增值税总额的12.5%,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总额的25%~40%,给予资金扶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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