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文)精神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因2014年1月31日——2014年2月6日春节放假7天,2月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含按月申报)的申报截止时间延至2月21日,增值税抄报税截止时间延至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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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文)精神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因2014年1月31日——2014年2月6日春节放假7天,2月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含按月申报)的申报截止时间延至2月21日,增值税抄报税截止时间延至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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