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役安置费标准:1、义务兵一万元左右;2、下士五万元左右;3、中士八万元左右。根据我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
二、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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