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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一点: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金额不是销售收入,而是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应该计算所得税的基数。
季度申报预缴时:
应纳税所得额=当季利润总额=收入-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净额。
2,按照您的实际具体情况,统一服务发票开出的数额,如果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需要一并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基数。
因为收入基数中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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