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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吨税中拖船规定(拖船车船税计税依据)

发布日期:2026-10-31 21:00:26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拖船车船税计税依据

1.

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

2.

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

3.

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依据

二、机动驳船车船税计税依据

汽车车船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计税单位——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艇身长度每米

每辆适用范围乘用车、客车(包括电车)、摩托车。

整备质量每吨适用范围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客货两用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包括拖拉机)。

净吨位每吨适用范围机动船舶和非机动驳船。

艇身长度每米适用范围游艇。

三、拖船的计税依据

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一般情形:应纳税额=辆数(整备质量吨位数、净吨位、艇身长度)×年基准税额

②购置的新车船:应纳税额=年基准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计税依据

①载人(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辆数”为计税单位。

②载货(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以“整备质量吨位数”为计税单位。

③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以“净吨位数”为计税单位。

④游艇:以“艇身长度”为计税单位。

四、拖船征收船舶吨税的计算

货车车船税是按照车的总质量每吨来计算。每吨收费在16元至120元以内。共参考。

五、拖船的车船税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 = 年应纳税额 ÷ 12 × 应纳税月份数 排量不同要缴纳的金额不同,为了缴纳的方便,车主们可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依据规定,为了方便纳税人,对于除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交车辆、省级政府规定免税的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也就是说车船税可以随交强险一起,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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