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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界定是以网签时间还是以缴税时间为准?

发布日期:2026-11-08 00:38:42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契税界定是以网签时间还是以缴税时间为准?

房产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开始算起。也就说应该以签订时间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二、契税以什么为基数

1、首套房,面积小于90平米,交纳总房款1%的契税,90-144平米的,交纳1.5%,144平米以上的,交纳3%。

2、第二套房,不管面积大小房产契税统一为总房款的3%。

3、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

4、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

契税,是指国家在不动产(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就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权属转移合同(契约),按照不动产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三、买房要交契税,到底是什么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的征收范围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四、第四套房子的契税是多少

契税缴纳标准: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扩展资料:

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也就是说,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为了避免偷、逃税款,税法规定,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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