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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一般纳税人开蔬菜专票税率?

发布日期:2026-09-16 18:37:00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商贸一般纳税人开蔬菜专票税率?

摘要农产品税率11%。经销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只能按照其适用的11%税率或3%征收率开具。

纳税人经销蔬菜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开蔬菜专票的税率为11%,根据税率的分档别类,农付产品的适用税率为11%,商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农产品进货与销售均为11%,销项与进项一抵扣,这样它的税负就体现在进销的差价上,比如进价100元(含税),销售120元(含税),真正的税负就只落在差价的20元上,体现了增值税的本意。

二、农林牧渔一般纳税人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给购货方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农产品是13%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也是13%的税率。也有一些免税。例如: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

经销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只能按照其适用的11%税率或3%征收率开具。

纳税人经销蔬菜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再销售,增值税税率10%。

在2017年6月30日前,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3%,之后合并到11%税率档。

2018年5月1日起,11%的税率合并到10%税率档

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从农户手中购买的初级农产品,不符合免税政策,销售时给购货方开税率为10%的发票。需要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审批以后才可以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税率11%。

经销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只能按照其适用的11%税率或3%征收率开具。

纳税人经销蔬菜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产品是免税,销售方不交税的。

如果是收购方的话,可以开具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然后按13%抵扣,加工销售农产品就是17%。

相对的税率,税法都已经规定好了,可以对号入座: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17%税率――不含税收入为计税收入;

2、小规模纳税人,3%;

3、煤炭经营13%等等;

四、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基本保持在16%左右;而小规模纳税人在3%左右。根据其行业不同,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也有所不同,分为分别是0%、6%、11%、17%四个档,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则一律适用17%。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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