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3.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性税收优惠: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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