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务基层形式主义具体表现
税收: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的一种分配。它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经济杠杆。
税收特性:税收作为特定的财政收入形式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如利润、债务收入、专卖收入、罚没收入等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税收的形式特征上。通常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即所谓“税收三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这种分配就其根本来说是以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分配是解决社会产品价值归谁占有、归谁支配以及占有多少支配多少的问题。国家可以依据政治强制权取得财政收入,即通过政治权力把私人占有的国民收入的一部分变为国家所有,税收就是国家以政治强制权为依据所进行的一种分配。税收强制性的具体表现就是以法律形式颁布税收制度和法令。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税收所代表的这部分社会产品价值的单方面转移。也就是说,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法的连续有效性和税率的相对稳定性。也就是说,对什么征税,征多少税是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的,不经国家批准不能随意征收和随意改变。
税收职能:税收职能是税收本质的体现,是指税收本身所固有的功能。在现代社会里,税收具有三种职能。即:分配职能,调节职能和监督职能。
税收主体:又叫征税人,是在税收分配中行使征税权利的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特殊分配形式,所以征税主体只能是国家,而不是其他主体。在我国,征税主体的具体部门有: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和海关。
税基: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或计税基础, 是征税对象的数量或数额标准,是计算应征税款的直接依据。税基有两种形态:物理形态和价值形态,也叫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如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从量计征的。
税源:是指税收收入的源泉, 也就是指税收的具体出处和最终来源。税收的根本源泉是社会总产品中的剩余产品,但因不同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方法不同,税源也就各不相同。如消费税的税源在于应税消费品销售收入中的剩余产品中的价值或购买该消费品的消费者的收入;房产税和税源在于房产的出售价值或租金;所得税的税源在于应税利润或所得。税源并不等于应税对象,也不等于税基。
税本:税本就是税收来源的根本, 是形成税收收入的经济基础。一切社会产品都是由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创造出来的,凡是能增加社会总产品的各种手段,不论是物资的还是精神的,是政治的还是经济的,都可视为税本的要素。税本与征税对象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税本是创造征税对象的基础和条件,征税对象则是税本运用的结果。
税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增殖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教育费附加税。
2. 税务基层形式主义具体表现为
税收资本化又称为税收转化为资本,是指将累次应纳税的税额作一次性的转移,尔后再进行税收转嫁,且转嫁是在每次经济交易时,税款随商品一并出售给消费者。比如一个农场主想向土地所有者租用十亩土地,租用期限为十年,每年每亩地要缴纳税款200元。农场主在租用之际就向土地所有者索要其租用期内所租土地的全部税款。这样便获得 2000 0元的由土地所有者十年累积应纳十亩地的全部税额,而该农场主每年所支付的税额只有 2000 元,余下的 18000 元就成了他的创业资本。这种名义上zd由农场主按期纳税,实际上全部税款均由土地所有者负担的结果必然导致资本化。都是税收资本化的表现形式。国内纳税者延期其纳税的目的,也是利用应纳税款协助满足资本周转需要。
3. 形式主义在基层的表现
一、个别党组织“一把手”角色定位不准,党建意识不强。表现为:个别党组织“一把手”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忽视了支部书记的责任,对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用心不够,存在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少数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被动应付,工作质量不高。表现为:传达学习上级指示敷衍塞责,满足于会开了,文件念了,领导讲话传达了,至于怎么领会精神实质,怎样统一“一班人”思想,如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就没有下文。
三、少数基层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形式单一,管理监督乏力。表现为:多数党内组织生活仍以读报纸、学文件为主,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形式单一枯燥,组织生活存在形式主义和随意性,党课教育存在简单化倾向,“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仍有差距。
四、一些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内制度有差距,机制运行不畅。表现为: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因身兼数职,既管党务又管政务,存在岗位职责不清、任务分工不明,抓不住工作重点,甚至忽略了党务工作。
五、个别党务干部对抓党建工作缺乏荣誉感,能力素质偏弱。表现为:少数党务干部对党务知识缺乏系统培训和基本了解,把不住规律,抓不住要点,抓党建工作往往是三分钟的热情;个别党务干部受市场经济和外部不良环境的影响,物质化倾向严重。
扩展资料: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建议及对策
一、必须切实突破支部建设“标准低”的问题。一些单位党支部工作简单化,一条重要原因是抓党支部建设的标准不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注重引导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强化标准即是法规的意识,按照基层组织建设标准,从点滴抓起,从细节严起,真正做到拟定计划,以标准为统揽。
二、必须根本纠正责任制度“不落实”的问题。调查发现,各级基层组织都建立了支部建设责任制,但有的单位只是以简单的工作分工代替责任制,不注意落实责任制的质量和效果。实行支部建设目标责任制,一定要有目标、有责任、有检查、有讲评、有奖惩。
三、必须着力解决支部书记“能力弱”的问题。“火车开得快,要靠车头带”。支部书记能力强弱直接影响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高低。为此,要组织对支部书记进行敬业奉献、根本宗旨等教育,大力宣传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使他们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荣誉感。
四、必须有效克服机关指导“不到位”的问题。抓基层组织建设,问题在基层,根子在机关。领导机关在指导基层单位党支部建设中,满足于作计划、发指示,缺乏逐个单位调查研究,沉到一线面对面指导。
五、必须合力破解组织建设“基础差”的问题。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继续抓好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以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进一步选强配齐支部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支委一班人的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
4. 税务基层最突出的形式主义
按照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资源税。
按照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按税收是否转嫁的不同,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我想只有上述这些。
5. 税务基层形式主义具体表现有哪些
性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税收。特征: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项基本特征。⒈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依据国家的政治权力,具体表现在税收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税法作为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⒉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在具体征税过程中,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从财政活动的整体来看,税收最终通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等方式用之于纳税人,体现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就某一具体的纳税人来说,其所缴纳的税款与其消费的公共产品中的价格并不一定是相等的。⒊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纳税人征收的,具有事前规定的特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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