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册资本为认缴制,股东出资未实际到账,股东该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一般是实际资金到账后根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征收资金账簿的印花税;如果产权转移过程中有转让金额,则按合同金额征收印花税。
二、认缴股权转让印花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印花税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计税依据是“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
三、我们要转让一个公司,我们是受让方。注册资金是1000万,认缴制的话,印花税怎么交纳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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