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得税汇算清缴附表三职工福利费填写
1.贷方是你计提的应付福利费,借方发生数为你实际发生数,税法认可的是你实际发生的数字,即借方发生数,贷方余额为你计提使用后剩余数字,需全部调增。
2.其中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按照实际支付职工薪酬的14%限额扣除,超过限额也需扣除。
3.写在企业所得税年报的附表3,调整明细表里。
均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补充回答:对你前部分理解没有意见,后半部分我理解的是你以前年度计提和2008年实际发生,两者的总额,不得超过2008年工资薪金的14%如果超过,则需要调增。
二、打印企业所得税报表会出来金三让确认吗?
;您好,一般不会出现的哈。
三、所得税季报附表3怎么数据填不进去呢?
所得税季报附表3,数据填是可以填进去。如果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正确,出现异常可能是系统服务出问题,可以过一段时间再申报。
四、年度企业所得税附表三的调增和调减,比如业务招待费支出,能各举一个例子吗,谢谢啊
业务招待费
第1列帐载金额填报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第2列税收金额经比较后填列 即比较本行第1列*60%与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行*0.5%二数 孰小者填入本行第2列
如本行第1列>=第2列 本行第1列减去第2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
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如: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行10 000
企业业务招待费100
比较 10 000*0.005=50
100*0.6=60
比较后已小的填入第2列
填列
第1列 帐载金额 100
第2列 税收金额50
第3列 调增金额 50
第4列 不填
如: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行10 000
企业业务招待费80
10 000*0.005=50
80*0.6=48
比较后已小的填入第2列
填列
第1列 帐载金额 80
第2列 税收金额48
第3列 调增金额 32
第4列 不填
业务招待费60%能抵扣 40%是不能抵扣的 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
调增、调减都是调的应纳税所得,与利润无关。业务招待费以实际发生额的60%与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中较小数为税法金额,只有调减,没有调增,调减金额为实际发生额与税法金额的差。
例如:收入发生10000元,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500元,则收入的千万之五为500元,实际发生额的60%为300元,则报表中的税收金额数应为300元,调减200元
楼上的说法有误,业务招待费是调增,而不是调减
以上述为例的话,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500元,超过了税法允许扣除的标准300元,那么应该调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200元。
业务招待费一般情况下不会作调减,账载金额是指未作调整之前的金额,调整后的金额应该填在审定数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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