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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
1、假设商业企业
2、假设所有商品全部取得专用发票
3、假设税率17%
4、假设不考虑费用类进项税
5、只用财务报表,无法考虑暂估入账因素
6、假设该企业当期未增加固定资产
7、假设该企业存货类科目只使用了库存商品
8、暂时想到这么多……
思路:
当期成本产生的进项税因素+当期库存产生的进项税因素
计算:
成本*17%+当期库存净增加额*17
即:
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利润表主营业务成本当期值*17%+(负债表存货期末值-负债表存货期初值)*17%
注:
负债表不反映期初数,反映的是年初数。所以负债表存货期初值应该是上期负债表的期末数
结语:
说实话,做这个反推的意义不大。
1、如果做融资报表,这些细节金融部门很少注意,即便注意到了,解释的方法多种多样;
2、如果是职能部门查账,一句话企业的会计就得乖乖的把数据送来;
3、如果推算本企业上下级企业状况,大可通过协调的方式获取数据;
4、如果分析供应商、客户、上市公司,这样计算得出的数据没有任何参考意义;
5、如果锻炼自身……倒可以尝试一下,还可以再加一些因素进去(比如:费用中的10%能够取得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生产性企业,有在产品的情况,考虑估价入账,购置固定资产……)
6、其他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要用财务报表做这个推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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