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网址 > 国税局网站返回首页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如何确定啊?

发布日期:2026-09-12 09:22:28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如何确定啊?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

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2008年3月1日后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调到2000元

另外

按规定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内资企业职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000元。

中外合资,外商外资及中外合作企业里,中方职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000元,但是这些企业中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4800元

二、年金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吗

个人缴费年金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的计算,缴费基数与缴纳比例都有限制。另外,实缴数与限额数相比,应取两者中的较低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为便于理解,举例说明如下。

案例

2014年1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甲单位数据如下:

(1)大王1月工资、薪金所得45000元,中王1月工资12000元,小王1月工资6000元。

(2)个人年金扣除按职工本人当年度月工资额的2%标准计算,按月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3)2012年各职员工资总额:大王480000元,中王132000元,小王60000元;当地2012年人均年收入45000元。

问题:不考虑其他情况,2014年1月大王、中王和小王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计算如下:

1.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45000÷12×300%×4%=450(元)。

2.三人按本人2014年1月工资额的2%标准计算,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扣除项为:

大王:45000×2%=900(元),可以扣除450元,超过的450元不可以扣除。

中王:12000×2%=240(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小王:6000×2%=120(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3.计算三人个人所得税:

大王:(45000-450-3500)×30%-2755=9560(元)。

中王:(12000-240-3500)×20%-555=1097(元)。

小王:(6000-120-3500)×10%-105=133(元)。

三、个人所得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句话是正确的吗?

1、个人所得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 这句话是正确的吗? 正确的。

2、你问题中企业计提工资时的会计分录不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按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计提时的会计分录应该为:

借:管理费用 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4000

发放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4000

贷:现金 3985

货: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提税 15

从《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规范处理的角度来讲,计入管理费用的是应该发放员工的工资。

3、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确实有企业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情况,如本月媒体所报道的中国足协和卡马乔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5150万元个人所得税2500万元,这部分费用由万达集团支付。那么万达集团为卡马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时,在会计处理上可以列“营业外支出”,但万达集团在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将其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调增所得额,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所以说,个人所得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句话是正确的。

四、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在税前抵扣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包括两部份:

1、费用扣除额:2011年9月1日后为3500元,现行为2000元。

2、标准内 “五险一金”,这个计算起来比较复杂。

先说住房公积金:税局简易计算方法为当地上年社平工资*3*12%*2,但是实际上是这样的:基数不能超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三倍,而个人比例与单位比例都是以12%为限,超过这两个指标,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再说社会保险:计算起来更复杂些,税局简单计算个人为上年社平工资*3*11%,单位部份为上年社平工资*3*32%,而实际上农民工个人比例为10%,单位比例为33%。而在实际操作中,在当地社保局缴纳的“五险”,可全部税前扣除;如单位为员工缴纳的补充保险,如补充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都应作工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都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容易漏计的地方。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汇率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e5218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