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卖固定资产要缴税吗?
1、以下情形不用缴纳增值税。处置固定资产缴税情况归纳如下: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第一、属于企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第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以使用过的货物; 第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以上有一个条件不具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17%交增值税 2、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3、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按照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11%交增值税
二、出售旧的固定资产交增值税吗?
由于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应当按照下面的规定来,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这三种不同的情形分别是,一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上述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正常的处理,交了增值税就附加交,否则不交。
2009年出售固定资产应当确认固定资产的购入日期是否在09年以前
在09年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出售时按出售额减半征收增值税
09年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出售
按销售额的17%计征销项税
出售固定资产当期不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期末缴纳城建税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固定资产清理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清理收入需要交增值税,但凡已提足折旧准备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在报废清理时,应按出售价格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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