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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法对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核算

发布日期:2026-10-12 09:31:51 来源:会计考试网

所得税税法对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核算

业务费的60%为15562.4*0.6=9337.44元

销售收入的0.5%为77674.02*0.005=388.37元

应扣除388.37元,6613.33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怎么做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8000+20-6000+5)x33%=668.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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