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泥搅拌站,其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率17%
但可以向国税局申请采取建议办法 按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此时不再享受税款抵扣)
混凝土搅拌站是不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混凝土搅拌站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如果贵公司年销售额不超过50万元的,也可以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 文件规定: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因此,贵公司如果属于一般纳税人,既可以按照规定增值税税率17%计算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包括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也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率6%,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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