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务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硬件网络基础建设。一是人均配备1台内网台式计算机、1台外网台式计算机、1台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设备,确保内网、外网电脑独立运行;二是设立专门的电子阅览室、资料室和档案室;三是为适应安装大容量检查软件的需要,扩展全办笔记本电脑内存,提高笔记本运行速度;四是内外网光纤装线,建立起全覆盖、速度快、环境安全、运行稳定的网络。
(二)运行办公自动化平台。经过环境调试、集中培训、制定办法等准备工作,在全办顺利实施和运行专员办协同办公自动化平台。针对部分职工计算机水平较低的现状,网络信息员又组织了4次全面的操作实务培训,为办公自动化平台的全面推行扫清了障碍。结合办内实际情况,对办公自动化平台进行实时改进,新开辟创先争优活动、后勤管理、心灵茶坊等专栏,将审批表、申请单等相关表格上载至平台上,便于查询和使用。所有公文都在办公自动化平台上办理、归档,公文传输、机关运转的效率得到大幅提升,政务管理逐步走向规范。
(三)打造内外政务信息网。一是建立内部管理信息网站,设立包括工作动态、阳光政务、制度建设、内部刊物、通知通告、热点聚焦等14个栏目,整合内网、数据库、协同办公平台等三方面数据资源,以内网信息发布系统为支撑,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设置关键词检索功能,便于档案资料的快速查询;二是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循着服务监督对象、塑造良好形象的理念,通过制定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建立频道内容保障机制,明确处室建设责任,严格综合绩效考核等,实现了门户网站栏目合理、更新及时、内容丰富。在财政部办公厅组织的门户网站建设考评中,我办始终名列前茅。
(四)完善监管信息数据库。建立中央税收监管信息库、中央非税收入征收监缴数据库,中央破产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监管数据库,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数据库,中央直管金融企业、中央在甘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管信息库等。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利用计算机查询、筛选、分析、核对、汇总等功能,加大信息资源分析、利用力度,对确定日常监管重
2. 税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措施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征管信息系统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基础数据作为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载体,它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从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从计会部门税票核销、国库对账,到各业务科室出分类税收统计表,各项业务工作已越来越离不开征管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因此,基础数据的录入质量直接关系到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和税收管理基础工作的提高。但目前在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当前影响征管基础数据质量的主要原因
(一)纳税人填报基础数据错误率较高
由于部分基础资料都是由纳税人提供或填报,其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基础数据和填报资料的质量。目前,巴里坤县各企业的财务人员文化程度、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税务登记表、纳税申报表不能正确填写,并存在资料报送不全、漏项等问题。例如,企业的经营性质和国标行业等参数经常会填写错误,哈密盛建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巴里坤分公司在填写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时屡次修改,在房屋工程建筑和建筑安装中来回改动;兼营内容经常填写不完整,等等。
(二)税务人员对基础数据的管理存在漏洞
由于负责数据录入与审核工作的部分基层税务干部自身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缺乏一定的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因此在审核和录入各种数据时,随意性较大。如:在给新纳税人办理登记及纳税核定时,对企业行业分类、应纳税种等基础数据核定不准确;在录入退库信息时,往往不仔细审核纳税人资料,对政策掌握不够,在填写退库理由时较随意,这样在会统数据归集时会产生错误,巴里坤县目前的退税大部分都是政策性的退税,可录入时一般都在退税理由栏里填写成多缴税金;没有仔细审核纳税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导致在税种鉴定时遗漏了税种;税收管理员、大厅工作人员没有完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形成了无效数据。类似的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源源不断地进入征管信息系统,形成了大量的垃圾数据和冗余数据。
(三)外部信息数据传递渠道不畅
由于税务机关与社会其他各部门间信息化发展不同步,导致部门间信息不能平滑对接和共享,容易形成信息孤岛。在当前税收征管系统中,目前掌握的税收信息数据绝大部分是纳税人的申报数据,来自社会其他渠道的信息狭窄,信息来源渠道单一,税源监管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共享渠道梗阻,导致税源信息监控的不具体、不系统、不全面。各涉税信息部门还没有形成真正的信息共享、内外联动的监控机制,造成税务机关与财政、工商、银行、土地、交管、统计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不健全,仅限于协作配合,没有实现信息共享,部门间缺乏联席制度,直接影响到税源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四)信息数据考核不完善
目前,税务机关数据质量考核评价指标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互不兼容,有的考核指标甚至互相矛盾,指标设置不科学,个别指标脱离实际,考核办法制定的太细、太繁琐,既不便科学考核,也不利科学管理。比如数据的采集、应用,要求税收管理员日常税源管理工作中应做什么,如何做,应该达到什么效果等缺乏全面认识和合理界定,对数据质量的好坏难以准确衡量,造成干多不如干少,干少不如不干的局面,致使以责任落实与追究为出发点的考核措施往往流于形式,也加重了基层的负担,造成基层疲于应付,甚至诱导基层为部分数据指标弄虚作假。
二、提高基础征管数据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税收信息数据作为税收管理第一资源,作为税收预测、管理、统计、分析等一系列税收征管工作的依据,贯穿于整个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税收信息的完全性和有效利用很大程度影响着税收征管的效率。因此必须立足当前,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数据管理,实现税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着力打造一个高质量的税收数据环境,为税收征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从源头提高纳税人申报资料质量
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申报资料是征管信息系统的主要数据源之一,它的质量严重影响着税务系统数据管理的质量。因此,税务机关要将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作为一项长期的纳税服务工作来抓,一方面要加强对办税人员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填写申报表、财务报表等的培训。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社会中介组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以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水平和填写各种税务发票的质量。另外,还要进一步推广电子申报方式,推广使用纳税人客户端的软件,减少纳税纸质资料向电子资料转变的二道环节,提高准确性、及时性。同时,将纳税人报送数据的准确性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促进纳税人提高申报资料质量。目前我局在推广税库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于纳税人申报的数据准确性却没有进行跟踪,目前我局的网报数据仍有34条无效数据,导致会统待解数出现38.9万元的余额。
(二)切实提高税务人员的自身素质
要强化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加强对税法知识以及税收实务的学习,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风险宣传教育,适时组织工作实务考试,使学法、用法成为常态,使钻研业务、精通业务成为常态,通过提升税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切实降低并有效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从而提高税务人员认识、发现、预防和化解执法风险的能力。要继续通过强化培训计算机应用水平和各种税收管理软件操作水平,造就一支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还懂数据分析运用的综合素质队伍,从而保证信息数据审核、录入的质量。
(三)大力发展与部门之间的信息协作
目前,与税收征管存在密切关联的第三方信息,大致有工商登记信息、供电部门纳税人用电信息、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这些第三方信息如果能够与地税税收征管信息做到良好共享,那么,必将对税收征管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能大大减轻税务机关工作压力。当然,这当中目前还涉及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信息传输技术的问题,虽有困难,但却是一个有效解决税收征管困难的途径。要由政府牵头,成立以国税、地税、工商、商务、供电、水利等部门组成的涉税信息采集互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第三方涉税信息数据交换机制和信息反馈制度,确保涉税第三方信息采集互换工作的扎实开展,以实现最大程度的数据共享与利用。
(四)明确征管信息数据考核标准
基础数据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必须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来确保信息数据正确、及时、完整的可靠采集。一是推行数据质量责任制。对机外数据、虚假数据、不规范数据从源头上严加追究,改变目前存在的重纸质资料,轻电子数据,重数据录入,轻数据质量等现象;二是推行数据质量领导负责制。征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规范性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责,推行数据质量主要领导负责制,才可以有效地解决软件数据无人过问,职责不清等现象;三是推行征管数据调整审批制。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行为,严禁从数据库底层随意修改数据,严格限制越权操作、越权审批等不良行为,要有明晰的操作权限划分,这样才能使得各种责任追究制有据可查;四是实行数据运行过程控制制度。建立数据审计系统,充分利用数据集中优势,通过数据审计程序检测,将数据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告知相关机构进行分析、整改,并随时监测整改情况,规范操作行为;五是推行数据运行监督制。
3. 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金四”就是税务系统“金税四期”的简称,简单来说,金税四期是金税三期的升级版。金税四期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功能。
包含如下内容:
1、增加了非税业务管控,大家最关注的社保也纳入税局管理并通过金税四期工程进行征管。
2、增加与人民银行的信息联网,进行严格的资金管控。
3、增加企业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及信用的管控。
4、云化服务,全流程智能办税。
4. 税务信息化建设需要了解哪些业务
国家税务局的信息中心,主管税务信息化工作,行使税务系统信息化行政管理职能和提供技术管理、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税务系统计算机、外没和通信设备的选型及配备等各项工作,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国税务系统电子计算机网络,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网和信息交换。
5. 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
2008年87号 文件内容: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逐步取消对集体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责,将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给财政部。
(三)加强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纳税服务的职责,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四)加快建设覆盖所有税种的金税工程,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
(五)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六)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税务总局设13个内设机构(正司局级):
(一)办公厅。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务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局。
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订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研究、承办涉及世贸组织有关税收事项;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三)货物和劳务税司。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含海关代征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
(四)所得税司。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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