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非执业会员生育后,会费、继续教育和年检要分别处理:会费办法规定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生育休产假的继续教育学时减半,需要地方注协批准;暂缓年检还有无法委托他人办理等条件,也要申请获批。办妥其中一项,不代表另外两项自动完成。以下面向境内非执业会员,依据截至2026年9月13日核验的中注协文件整理。
会费免交先核对所属年度
2024年起施行的《会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非执业会员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并规定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第六条同时明确,会费按年度收取,当年收取的会费对应上一个会计年度期间应交纳的金额。
因此,办理时要把生育发生年份、系统显示的会费所属年度和当前办理年份分开核对。不能仅凭“今年生育”,就自行认定当前页面上的所有应缴款项均为零。先查看所属注协的当期会费通知,按要求提交证明或办理确认;系统仍显示应缴金额时,应让所属注协核实该笔费用的期间和减免登记情况,不自行漏缴其他年度费用。
继续教育减半仍然要完成学习
《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第十条以自然年为学习周期,每年通常至少40学时,学时仅在当年有效。第十一条将生育休产假列为可减半情形,但须经地方注协批准。2026年年检通知也明确,按规定适用减半者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而不是免修全部课程。
申请前向所属注协确认考核年度、证明材料、办理入口和期限;批准后核对学习平台记录是否与批准结果一致,并保留学时证明。不要把会费免交的确认结果直接当成学时减免批准。涉及具体课程形式和学时构成,按所属注协当年度要求办理。
暂缓年检不是免去年检
《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生育休产假且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年检的,可以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暂缓年检,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八条要求,暂缓事由消除后仍按程序接受检查。因此,有产假并不等于系统自动延期,也不能把暂缓理解成永久免检。
如果仍能正常办理年检,应先核对会费与继续教育是否已按规定完成,再办理年检。确实需要暂缓的,应在当地办理时限内说明实际困难、申请期限及无法委托的情况,提交当地要求的材料;尚未获批时,不应把年检状态视为已经处理完毕。
2026年办理时按这份清单核对
中注协2026年通知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已登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参加本次年检;2026年新批准入会者不参加当年年检,但仍须参加继续教育。全国工作安排为202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须另查所属注协的具体时限,不能据此忽略当地通知。
- 先确定自己是否属于本次年检范围,再核对被检查年度;2026年通知注明相关年检数据取自行业系统2025年12月31日数据。
- 分别查看会费减免确认、继续教育减半批准及已完成学时、年检申请或暂缓批准,不用一个状态替代其他事项。
- 有需要补正的信息,按所属注协通知处理;证明材料只经官方指定渠道提交,避免向不明中介发送证件资料。
- 办理后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扫描会员电子证书二维码确认年检结果。保存办理反馈,不仅保留申请截图。
若同时需要跨省转会,可参阅本站关于非执业会员转会与已确认继续教育学时衔接的说明,再向转出、转入注协核对记录。
风险提示
本文为公开制度的办事梳理,不代替注协审批,也不承诺个案一定获批。会费对应年度、学时认定与年检年度可能不同,请以所属注协当期正式通知及实际审核结果为准;境外会员的受理安排不按本文境内流程直接套用。
资料来源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2023年12月5日通过,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参阅第六条、第九条。
- 继续教育制度修订发布通知及非执业会员制度附件:2021年12月8日发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参阅非执业会员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重点参阅第十三条、第十八条;本年办理时间另按2026年通知核对。
- 关于开展2026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2026年5月29日落款,6月9日网页发布。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