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字发票冲销
销售退回,开红字发票,不是由购买方开的,而是在销货方开的,而且发票已经跨月,应该是由销售方向税务办理销货退回,开红字票的相关手续.
而你公司,应该先咨询回销货方财务开红票需提供什么资料给他.一般购货方最基本是要提供为什么要退货的原因.好让,销货方到税局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退票后不需要重开正数发票的话,你开了红字自己留存就可以了;如果需要重开正数发票的话,开了之后把正确的发票联及抵扣联给客户即可。要搞清楚为什么会退票?你开票的意思又是什么?开票就代表公司有了这笔收入,而且要缴发票上对应的税金,对方退票,那你就要开红字冲销你的收入及冲销你的销项税金,作与原来相反的分录即可。你开的这笔红字是与原来的蓝字相对应的,跟其他的交易及其他的客户无关。
呵呵,还行吧吧
红字专用发票开具流程
一、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申请
1、纳税人在自己的发票开具系统中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菜单,按照原蓝字发票情况填写表格,保存后导出到电脑桌面上,同时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2、登录网上办税厅,然后点击“我的信息”栏目,在“我的办税事项”的“其他申报事项”中有“红字发票文件传送”。点击“红字发票文件上传”,点击“新建上传”后,点击“浏览”,从桌面选择您需要上传的红字增值税发票XML文件。然后点“确认”。
二、办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纳税人申请完成后,携带以下资料至分局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窗口办理手续。
属购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双方同意退货或折让的证明(双方公章确认)。
3、进项税额转出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属销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属于“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情况的,需提供购买方出具的拒收发票证明(加盖购买方公章),写明:
(1) 发票代码、号码及拒收理由。
(2) 错误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
(3) 注明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4) 购货方税号开错需提供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购方公章)。属于“开票有误,发票尚未交付”情况的,需自行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注明发票尚未交付(加盖公章)。
3、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三、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货方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后,可在自己的开票系统中开具负数发票,开具前纳税人需要在系统中录入红字发票通知书号码。
★注:开具红字发票次月报税时需提供对应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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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冲红有什么条件吗?
发票冲红是针对原开的发票有误或因为其它原因需更正,需要重新开具的发票调整账目。
开具红字发票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是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是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是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相应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是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五是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增值税发票怎么冲红步骤
增值税发票冲红步骤如下:
1、如果在多台电脑上使用开票税盘,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先同步税盘发票信息,发票管理――发票修复――增值税专票/普票分别修复,请注意修复选择的时间区间稍微大一点;
2、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填开”中可以选择是购方还是销方,一般情况下如果购方已经进行了抵扣则由购方开红票,未抵扣由销方开红票;
3、系统会自动引入发票信息,需核对发票金额税额等与原发票是否一致,如果没有引入信息,可能是第一步发票信息未同步,也可手工录入信息,一定确保信息金额一致,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审核通过”可进行下一步,如果未通过需要仔细检查发票是否重复申请冲销,信息是否正确,对方是否已抵扣等;
4、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下载”界面将第3步生成的红字信息文件下载保存到电脑上,准备开具红字发票;
5、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票填开”中,上方导航栏“负数”――“导入开具”,将第4步导出的信息文件选中导入,导入后将票面不完整的信息(比如地址电话等)补充完整,打印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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