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等等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应当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减除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摊销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成本。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如果在合作建房中土地使用权属发生转移的就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契税,如果未发生权属转移,则不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人缴纳。
以租代建的会计处理与税务问题
这个主要取决于合作合同的内容,就你描述的情况,你们暂时不需要做行会计处理,理由1:你们没有资金的流出也未换回资产,理由2:你们土地的权属没有发生变化;贵公司使用的部分房产,也不需要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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