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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涉及个人股东需缴

发布日期:2026-09-29 13:41:50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涉及个人股东需缴纳个人报得税吗?

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涉及个人股东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红利所得”即企业分红。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我公司变更股东,税务要求未分配利润要先除以80%后,再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为什么

我的回答:地税把你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视为不含税收入,个税计算过程如下:

( 未分配利润+应缴纳的个税)*20%=应缴纳的个税

未分配利润*20%+应缴纳的个税*20%=应缴纳的个税

移项得:未分配利润*20%=应缴纳的个税-应缴纳的个税*20%

提取公因式得:未分配利润*20%=应缴纳的个税*(1-20%)

再次移项得:应缴纳的个税=未分配利润 *20%/(1-20)%=未分配利润/80% *20%

其中:20%是个人投资所得的个税税率。

这个计算个税的过程,在实际征税时是不这样计算的,这里只是为了更直观而已。

三、企业合并过程中存在未分配利润是否缴纳个税?

中华。会计网校*唐伯虎*回复: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符合特殊重组业务的企业合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规定,被合并方是不需要进行清算。在会计账务处理中,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中有关数据,基本上按原账面数额移植到合并方企业,在此过程中“未分配利润”没有发生分配行为,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免税重组过程中,合并方账务处理时对“未分配利润”做了转增股本处理,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请问未分配利润怎么算的?

利润总额=收入-成本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净利润就是企业最终的留存部分,可提盈余公积可分红

五、公司在分配未分配的利润时,要交个人所得税吗?按多少交啊?

如果是个人股东,应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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