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江苏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二、2021江苏耕地保护补贴?
江苏省2021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
一、无锡市
1、无锡市2021年稻谷补贴
根据2021年9月22日发布的《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无锡市粮食局关于下达2021年无锡市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锡财农[2021]19号),无锡市2021年稻谷规模种植补贴标准为100元/亩。
2、滨湖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根据2021年8月12日发布的《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无锡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滨湖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为9.66元/亩。
3、滨湖区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
根据2021年7月30日发布的《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滨湖区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的报告》,滨湖区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标准为120元/亩。
4、宜兴市2021年稻谷补贴
根据2021年8月13日发布的《宜兴市2021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方案》,宜兴市2021年稻谷补贴标准为:种植水稻50亩以上(含)的主体补贴标准为100元/亩,种植水稻小于50亩的主体补贴标准为33元/亩。
二、连云港市
1、灌南县2021年稻谷补贴
根据2021年10月14日发布的《灌南县2021年度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公告》,灌南县2021年稻谷补贴标准为:单一主体种植面积未达到50亩或种植面积虽达到50亩及以上但土地流转协议在2021年9月30日前未经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鉴证盖章或未经镇政府审核认定的稻谷生产者,依据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40元。单一主体连片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且土地流转协议在2021年9月30日前经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鉴证盖章或经镇政府审核认定的稻谷生产者,依据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0元。
2、灌南县2021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根据2021年8月5日发布的《灌南县财政局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灌南县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的公告》,灌南县2021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亩12.14元。
三、扬州市
1、高邮市2021年稻谷补贴
根据2021年7月1日发布的《高邮市2021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邮政办发〔2021〕65号)和2021年10月12日发布的《高邮市农业农村局 高邮市财政局关于变更2021年稻谷补贴普通户补贴标准的公示》,高邮市2021年稻谷补贴标准为:规模稻谷(50亩以上)实际生产者亩补贴100元、普通稻谷(50亩以下)实际生产者亩补贴28元。
四、淮安市
1、淮阴区2021年稻谷补贴
根据2021年10月18日发布的《淮安市淮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1年淮阴区稻谷补贴(生产环节)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等情况的公示》,淮阴区2021年稻谷补贴标准为:50亩及以上补贴100元/亩、50亩以下补贴38元/亩。
2、淮阴区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根据2021年7月20日发布的《淮阴区财政局 淮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淮阴区2021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公示》,淮阴区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每亩120元。
五、南通市
1、海安市2021年稻谷补贴
根据2021年8月12日发布的《海安市2021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海财农〔2021〕11号),海安市2021年稻谷补贴标准为:水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下的种植户补贴标准为50元/亩,水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的经营主体补贴标准为100元/亩。
2、海安市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
根据2021年6月10日发布的《海安市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海财农〔2021]9 号),海安市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标准为120元/亩。
三、江苏非法占用耕地有哪些政策?
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破坏种植条件,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占用一般耕地的,用于农业方面可以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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