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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联合挂牌讲话稿(国税地税合作)

发布日期:2026-10-26 09:21:02 来源:会计考试网

1. 国税地税合作

缴了国税比如增值税、消费税后,就要交附加税费。

地税: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

地税: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地税: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

地税: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35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

地税: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35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 国税地税合并了吗?

税种没有变化.

在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因此国税地税合并只是部门间的合并,并不会牵扯到税种的变化.

3. 国地税合作开始时间

认定一般纳税人仅仅只按照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计算,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合并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国税地税合并后归谁管

国税和地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

但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2018年6月15日,36个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7月5日,535个市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7月20日,全国所有县乡新税务机构全部统一挂牌,一律以新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

5. 国税地税合一

三证合一后国税办完变更,还要去地税办理变更的。

关于“三证合一”,纳税人必须知道的九个问题:

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何时实施?

自2015年9月29日起,我市对新设的企业类市场主体,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多长?

根据工作安排,过渡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工商登记部门对2015年9月29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将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换发工作。过渡期内,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继续有效。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以后税务登记就取消了吗?

需要明确的是,“三证合一”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后具备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范围是什么?

新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其他机关(编办、民政、司法等)批准设立的主体暂不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范围,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变化?

“三证合一”推行后,新办企业及换发证照的企业将取得工商登记部门核发的载有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既是企业的工商登记号,又是税务登记号。

企业名称变更了,换了三证合一的新证,发票专用章上的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变更吗?

需要。发票专用章上的代码应与持有的证照对应,持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持有税务登记证的与税务登记证号一致。

三证合一以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是否属于逾期登记?

企业在工商登记,取得“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不属于逾期登记。

换了三证合一新证的企业,发生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息变更,应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还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实施“一照一码”改革后,不论是领取“一照一码”的企业还是尚未领取“一照一码”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息的变更均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6. 国税地税合作方案

税收要分两种,一种是国税,一种是地税,地税在税法的规定下,直接由地方政府支配,国税则是上收到中央以后,由中央根据国家发展战略以及各地方情况,按一定的比例和项目需求进行重新分配,分配给地方的叫做转移支付。供参考

7. 国税地税合并叫什么名字

国税地税合并是指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国税和地税合并以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体制。国税地税合并只是部门间的合并,并不会牵扯到税种的变化 。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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