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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付给境外人员的劳务费怎么交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6-09-11 09:09:09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境内付给境外人员的劳务费怎么交增值税?

付给境外人员的劳务费,应代扣代缴增值税,相应还应代扣代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如果提供服务的人员在境外,可以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应该有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不开票就不征收增值税的说法是错误的。只要发生应征增值税的业务,就必须缴纳增值税,不管是否开具发票。

二、境外设计费、策划费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问:境外设计费、策划费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符合要求的境外设计费、策划费可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三、【注册公司】向境外提供技术服务收入是免税的吗?

问:向境外提供技术服务,请问此收入是免税的吗?我们是向境外提供的技术服务,但合同是和境内公司签订的,是否符合免税规定?如果我向境内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费,是免税的吗?技术转让免税需要审批吗?

答:1、向境外提供符合条件的的技术服务费,是免税的。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九)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_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除外)、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除外)、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远洋运输期租服务、远洋运输程租服务、航空运输湿租服务。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第四条纳税人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跨境服务,必须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_

第五条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_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必须是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年106号文,附件3: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KEY_14]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免增值税的,单纯的提供技术服务不免征增值税。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年106号文,附件3: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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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境内公司转让无形资产给境外公司需交增值税吗?

符合条件,可以免征

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的规定,如果该技术转让是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可以享受增值税零税率的政策,完全在境外是指该技术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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