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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风险点

发布日期:2016-07-19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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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风险点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风险是比较大的,无论是故意虚开或者是接受虚开专用发票,都有很大的风险,一般纳税人财务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风险核查约谈不到的一般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暂停其开票功能。

(二)一般纳税人存在购销不匹配、有销项无进项、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后大量作废、货物来源地异常发票;农产品收购业发票抵扣异常;无免税备案有免税销售额、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金额较大、进项税额转出填报负数、海关缴款书纳税申报异常或申报不实等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财务流异常情形,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暂停其发票开具功能、暂停其网络申报。

(三)对走逃(失联)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重新办理的企业,要求其书面说明走逃(失联)原因,应先对走逃(失联)企业进行处理,并对新办理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限制其领票额度。同时,对走逃(失联)企业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出暂时性、限制性抵扣规定等。

(四)对确认虚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重新办理或供职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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