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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税法中关于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的规定为:不超过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部分,准予税前抵扣。也就是说,超过的部分就不可以税前抵扣了。
这个利率是根据货币市场不断调整变化着得,所以你所提到的6.39%是某一时期,金融机构的借贷款利率,这一利率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给你举个简单的例子吧!
一个企业向另一企业借款100万元,约定的利率为8%,同期金融机构的借贷款利率为6.39%,那么这个企业的年度应付利息费用为100×8%=8万元,而税法上只认同利率为6.39%(金融机构借贷款利率),则其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额度为100×6.39%=6.39万元。
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委托贷款 可否约定由借款人支付增值税
增值税,本身就是由借入方支付的,由借款人将利息(不含税)和增值税额交给借出方,由借出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所以,在约定时,应当明确利息是否含税。可以约定不含税,则借入方在支付利息时,应当一并支付相应增值税。
委托贷款手续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这要看手续费的收取方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支付手续费的委托方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手续费的收取方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支付手续费的委托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那么就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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