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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公务员如何调动

发布日期:2026-09-29 13:32:24 来源:会计考试网

国税局公务员如何调动

1、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调动申请(个人申请的需征得调入单位同意接收)。

2、提交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如同意调动报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4、如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调动的办理调档手续。

5、如档案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

6、公务员可以跨地区调任,首先联系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并办理商调手续,然后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调任规定

参考资料:人民网-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国税局公务员满足特殊条件下是可以同区域不同单位间调动的。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国税局公务员满足特殊条件下是可以同区域不同单位间调动的。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生对待。

公务员调动的程序:

1、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调动申请(个人申请的需征得调入单位同意接收);

2、提交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如同意调动报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4、如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调动的办理调档手续;

5、如档案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

1、市级国税局的局长就有权力调动

2、五年内的说法是针对再考的人说的

3、内部考试没听说过,尤其是人事调动和考试不会沾边

4、文字综合岗位只是一个专业统称,不代表未来你将从事工作的具体职位和工作。前台办公室都有可能,全看领导的安排

2021国税局入职时间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公务员招录工作安排,天津市税务系统2021年度新录用100名公务员已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经市局研究决定,2021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将于2021年8月12日入职报到。请2021年6月25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公示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入职报到工作。

一、报到时间

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报到地点

新录用公务员报到地点为报考职位所属单位税务局,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到需携带证件及资料

(一)应届毕业生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报到证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社会在职人员(含“大学生村官”等五类人员)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其他证件(例如: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人员,要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人员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有关要求

(一)新录用公务员报到时,需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报到入职。

(二)报到当日,新录用公务员完成报到手续即为入职,由单位安排工作,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三)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报到当天签订就业协议。如在报到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或者改派报到证等有关事宜的,请与报到单位联系。

(四)即日起,新录用公务员可办理档案邮寄(档案接收单位及邮寄地址见附件1)、党团关系转移等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事宜请与报到单位联系)。

(五)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在报到后,按照天津市新录用公务员办理户口迁移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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