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是分类计算,主要分为11类,各项计算方法不同,不合并计税
其中工资薪金较复杂,采用超额累进,
比如:月工资收入10000元
分成四个等级 3500(3500以下免税),只对超过部份征税
(1500)3500-5000、
(4500)5000-9500、
(500)9500-10000元
基本计算公式1500*0.3+4500*10%+500*20%
快速计算方法:(10000-3500)*20%-555
二、个税中的13月工资和年终奖计税问题
1、第十三个月工资,建议用年终奖的形式来发放,因为年终奖缴税一年只能用一次,如果今年没用过,可以用,否则只能合并到12月缴税了。从节税的角度考虑,年终奖更划算!
一般以你该年的第十二个月的基本工资标准,作为发放的标准,如果你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被并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才能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2、最合理的思路:
确定发第13个月的工资,或者多发一个月对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不再扣除法定扣除额。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未达计税工资标准的,和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扣除法定扣除额后计算交税。
3、适逢新年,很多公司发十三薪,关于十三薪个人所得税计算,我参阅了相关规章,总结下来应该是:
如果公司没有年终奖或者年终奖,或者小于十三薪,那么十三薪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来记税,并且和当月薪金分开单独申报。
反之则把十三薪并入当月薪金计算税金,等到发年终奖的时候再作为一次性奖金计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税金:
如果当月薪金大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上海2010年是2000元)
1,计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12
根据商数确认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2,那么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 * 上述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外在计算当月应纳税额,各自申报
如果当月薪金小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全国统一2012年是2500元)
1,计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 - (费用扣除额 - 当月薪金),根据计税额确定适用税率及扣除数
2,应纳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 - (费用扣除额 - 当月薪金)]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当月薪金个税是0
三、个人所得税是按分段计税的方法纳税的,个人收入超出2000元的部分为应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元的
你说的是旧的。
从今年9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通常称为个税起征点)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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