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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怎样才能降低税款?

发布日期:2026-09-04 09:18:43 来源:会计考试网

老板们应该都是期望节税的。因此,如何降低企业的税负,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偷税漏税的做法自然是不可取的,而且随着金三系统的不断优化升级,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这样做的风险也是与日俱增。所以,更多的企业在思考,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来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但是,其实很多企业也只是喊着节税的口号,甚至都没搞清楚自己的企业有哪些地方可以进行筹划,就更谈不上具体的实施了。

1. 了解自己的企业。对自己的企业进行深度的剖析是必不可少的。税收优惠政策千万条,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又出台了一大波的减税降费措施,企业需要研究自己的实际情况,才能够赶上这些税收红利。

因此,要从企业的环境、规模、业务等多方面着手,来研究适用的优惠政策。

环境上,看有没有国家普适性的优惠政策,或者地区性的优惠政策。比如,国家对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降至15%。地方上,可能很多园区是有优惠的税收返还政策的。

从规模上看,是不是符合特殊的标准,比如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那么可以享受低至5%-10%的税率。有些地方对于规模企业,所做出的贡献,可能给与更大的税收返还力度。

业务是适用哪个方面的,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的低税率政策,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等。

所以,先要对自己的企业有了解,才能有的放矢。

2. 专注细节,落地执行。大方向知道了,如果要将一个政策落到细节,企业还是需要花费相当的力气。以研发费用为例,现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但是企业的风险并没有减少。

企业是否应该申请加计扣除?如果企业已经处于亏损状态还要不要申请?企业的哪些活动跟研发的优惠相关?都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此外,如果要申请优惠,还需要考虑企业的信息化活动里,哪些是符合研发活动的标准的,研发的工作程序是否都有文档,有没有按照项目及时、准确归档费用等等。这些都可能造成企业的税务风险。

因此,有些优惠政策不是想用就能用,一定要做好细节。

3. 聘请专业机构。专业机构对于税收法规的运用有相当的实务经验,并且也会以专业的角度和税局沟通。之前有一家外企,在与境外关联方的跨境服务协议中,一直是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后来,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根据2016年29号文,帮企业做了免税备案,并申请退税成功300多万(当然,也做了相应的进项转出)。在这笔业务中,企业付给专业机构的服务费是远小于这个数字的。因此,企业在觉得自己力量有限的时候,可以考虑适当引入专业机构,完成税务的筹划。

总的来说,企业要想降税,还是要依靠综合的税收筹划,而不要依赖于“旁门左道”。在整个筹划的过程中,企业要了解自身情况,配合相应政策,同时也要做好细节准备,力不从心时,可以考虑引入专业机构。这是一个综合的课题,这里也就是抛砖引玉吧。欢迎大家补充评论。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净利润去计算的。成本费用多了,利润自然就少,所得税自然就交的少。收入少了,利润也就少了,所得税自然也就交的少。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扣除规定了限额,企业超标就要进行纳税调整。以某企业的数据计算如下:

某生产企业某年度实现销售净收入20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6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500万元。根据税收政策规定的扣除限额计算如下:

业务招待费超标:160-(160×60%)=64(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3500-20000×15%=500(万元)

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4+500)×25%=141(万元)

费用超标的原因是企业的收入“低”,如果收入基数提高了,那么费用的扣除额也就多了。问题是:企业没有那么大的市场份额,是无法靠市场销售立马提高收入的。在这个条件下的节税技巧就是:拆分企业的组织结构也就是通过分设企业来增加扣除限额,从而增加税前的扣除费用,减轻企业所得税。

我们可将企业的销售部门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企业生产的产品以18000万元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20000万元对外销售。费用在两个公司分配:生产企业与销售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各分8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1500万元和2000万元。由于增加了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这样一个新的组织形式,也就增加了扣除限额;因最后对外销售仍是20000万元,没有增值,所以不会增加增值税的税负。

这样,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以两家企业的销售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限额,结果如下:

生产企业:

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80×60%=48(万元)

超标:80-48=32(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1500万元,而扣除限额=18000×15%=2700(万元)

生产企业就招待费用大于扣除限额32万元,需做纳税调整。

销售公司:

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80×60%=48(万元)

超标:80-48=32(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2000万元,而扣除限额=20000×15%=3000(万元)

也是招待费用超标32万元,需做纳税调整。

两个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4万元(32+32),应纳税额为:64×25%=16(万元)

两个企业比一个企业节约企业所得税125万元(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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