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朋友公司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的行为属于偷税。根据规定,加收滞纳金和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滞纳金加收是自税款滞纳之日起到缴纳止,每天按照万分之五加收。例如2011年6月应缴税款1万,那么从2011年7月16日起加收。你算吧。2000天就是1倍了。罚款这个有弹性,税务部门在处理上看你朋友的态度和危害程度,一般处罚税款的0.5倍-2倍。不过在执行上一般都是0.5-1倍。
办法就是,积极配合检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网站打不开?
你好,我也碰到一样的问题,不管怎么弄就是弄不好,在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删除浏览历史、临时文件、Cookie等,删了,重新关闭也再重新登录也不行,可是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首页中找到常见问题的一个链接就可以直接登录了, 这个问题应该是与你浏览器的参数设置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网站的访问人数较多有关,还有一种可能是电脑问题,试台电脑试试,看下行不行!我觉得很郁闷,在其它电脑登录就行,打电话去问说是已经向上级反映此类问题,我说换台电脑就可以打,她就说那就换一台电脑吧!我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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