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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按哪个基数计提?分录应怎么写?

发布日期:2026-09-12 09:13:50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印花税按哪个基数计提?分录应怎么写?

按你们的合同的万分之三贴花。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没有合同的,按收入贴花,按采购原材料贴花。

至少有帐簿,每本5元,先去地税局购买,贴在帐本上划线注销,然后年末在网上填报年度印花税申报表。

可以参看印花税税率表>不同的合同所要交纳的印花税率是不同的!租赁合同\建筑安装合同\购销合同\营业帐簿等等 资本金印花税 都是必须要交纳或者贴花的 直接进管理费用-印花税即可,年底一次性申报.

印花税一般月底不计提,在报税时直接在报税单上按收入的万分之三上报,下月初下来后,直接进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

按收入的一半的万分之三计提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税金-印花税

二、如何缴纳印花税,详细步骤是什么?

步骤:

1.开户,具体资料和手续咨询银行网点,如果已经有对公账户并且从这个账户划款应该不需要再开了。

2.账号需要提供,具体事项咨询税务机关。

3.如果说开的是统一的(缴款书)拿到银行就可以办理,具体细节可以咨询税务局和银行,应该还要在上盖银行预留印鉴(一般为财务章和法人私章)。

4.银行扣款就是拿着你的记账,把公司账上的钱根据金额划转到国库账户,然后再把的其中几联提交至当地国库,给你一联加盖业务结算章作为回单。

印花税:

1、经营性账簿:

(1)含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万分之五交印花税

(2)其余经营性账簿按5元/本贴花。

2、合同

按合同金额贴花或汇缴印花税。

其中,销售合同(包括你方销售的销售合同,和对方销售货物给你方,你方保留的一份合同)按销售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金额*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也就是说,只要有销售合同或采购合同,你都要交印花税。

这时的印花税是按合同金额来交的,不是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更不是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如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含增值税的金额,要按该含税金额*万分之三来交印花税)

原则上来说,合同交印花税要一份一份合同进行统计。

有时,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太多,不便统计,税务局会以主营业务收入打个八折或七折为基数,让公司再按万分之三的税率交销售合同印花税。具体请和当地主管地税局联系。

附:印花税税率

1、比例税率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五档: 0.5‰、0.3‰、0.05‰、1‰、2‰。适用于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2、定额税率

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印花税 就是 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即完成纳税义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具体内容 您可以看看

没过申报期的话 可以去柜台开交 过了申报期的直接去买花贴就是了建议咨询下专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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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偿转让股权要交印花税吗

法律分析:无偿转让股权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有偿的转让股权,那么需要缴纳印花税。此时缴纳印花税是按照股权转让的价款为基数乘以万分之五。在无偿转让的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价款是0,那么自然印花税的金额也就是0,也就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后,及时办理税务的申报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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