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龙岩国税局电话是多少
2021年居民医保网上缴费操作:
支付宝——搜索:城市服务——市民中心——定位龙岩市——社保——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及参保类型——提交——勾选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提交即可。
2. 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
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名单(24名)
1. 助人为乐类(4名)
蔡红莲(女)龙岩市新罗区中城街道上井社区居民
黄明水 福建省扶老公益协会、泉州市泉城公益协会会长
张银珠(女)宁化县城郊镇妇联常务副主席
陈兆福 南平市闽北互动志愿者协会会长
2.见义勇为类(5名)
陈江桥 漳平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工勤人员
翁志丹 福清市新厝镇峰头村村民
廖国斌 将乐县古镛镇安全生产办监督员
颜国庆 中国人民解放军94923部队76分队1排2班班长
林志伟 福建省药监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副主任
3.诚实守信类(5名)
汤顺荣 将乐县水南镇渡头村村民
盖桂林 长汀盼盼食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林向武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林和辉 福建省侨发服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池菊香(女)邮政福建省闽清县分公司上莲支局投递员
4.敬业奉献类(5名)
陈国信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输电运检室四级职员兼分工会主席
林志军 永春县外山乡云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强 国网漳州供电公司配电抢修班班长
李 华(女)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
顾汉春 96782部队48分队战士
5.孝老爱亲类(5名)
韩立康 屏南县寿山乡叠石村村民
郑明妹(女)东山县康美镇康美村村民
邓福兰(女)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后黄社区居民
黄秀红(女)德化县龙浔镇英山村村民
陈 清 福建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干部
3. 龙岩税务大厅在哪里
一、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期限
参保缴费期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缴费的,从缴费到账次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保对象
(一)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四)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五)在榕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六)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三、缴费标准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60元。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计生家庭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四、参保登记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医保登记。在同一时间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智能秒批”专区、“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二)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或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智能秒批”专区、“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三)在校学生持户口簿、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或所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四)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五、缴费渠道
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一)移动缴费。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闽税通APP、云闪付APP、支付宝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二维码扫码支付完成缴费。【推荐】
(二)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
(三)农行、农商行柜面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
(四)上门申报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五)药店代办缴费。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在福州市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为亲属续保缴费(新生儿缴费业务除外)。药店代办缴费渠道开通时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医疗保障范围
参保年度内普通门诊、门诊大病、住院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政策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七、逾期补缴规定
为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医疗保障待遇,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参保缴费。未在规定参保缴费期限(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允许其参保缴费,但设有6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费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2022年7月1日之后补缴费人员,参保人应缴金额为1010元。
4. 龙岩办税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1.“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
进入“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申报缴纳与查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在线缴费即可。
2.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
进入“移动办税—申报缴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办理。
3.福建税务APP
登录“福建税务”APP,进入“办税—申报缴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办理。
5. 龙岩国税局电话是多少号码
在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已有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的,自动登记为“实时电子缴税”,缴费方式默认为银行批扣;参保登记时未向经办机构提供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的,缴费方式可以选择“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税通APP、“e龙岩”微信公众号、“龙岩人社”微信公众号、上门缴费等方式;需采取银行批扣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所在县(市、区)签约银行网点开户的银行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变更缴费方式,并补充采集银行卡信息。
03 缴费档次
按年缴费,最低缴费档次200元/人。龙岩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设置为12档,分别为(括号内为缴费补贴):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
参保人员在上述缴费档次范围内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如需变更缴费档次的,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联系主管税务分局(所)办理。
04 缴费方式
(一)银行批扣:对采用“银行批扣”的缴费人,只要在申报期内保障缴费银行卡中存有足够余额,经办银行会自动批扣申报缴费。
(二)“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微办税”——“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在“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姓名首字,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点击“缴纳”进入支付界面——选择缴纳方式(支持银联支付和微信支付),进行支付缴费。
(三)闽税通APP:手机下载安装“闽税通”APP,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在“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点击“缴纳”进入支付界面——选择缴纳方式(支持银联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进行支付缴费。
(四)上门缴费:对通过上述渠道缴费失败、需要办理补缴业务的缴费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银联卡,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05 缴费记录查询
(二)“闽税通”APP: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查询”—在“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姓名首字及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缴费记录”—“查看回单”。
备注:仅支持查询2019年(含)以后的申报缴费记录。
06 申报期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申报缴费,缴费人需在2021年12月25日前申报缴纳2021年度费款。
注意!在缴费期过后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07 特别提醒
在税收申报期内及银行批扣期内,无法通过手机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选择手机缴费的居民,建议在每月20日以后申报缴费。
08 养老金待遇
龙岩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等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直接支付的养老金,目前我市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参保对象个人账户里全部余额除以计发系数139所计算出来的金额,个人账户余额主要由参保对象每年缴交的保费、政府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和利息组成。
缴费年限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对象缴费年限、缴费档次每月增发一定数额的缴费年限养老金,即参保人每缴费一年,月增发1元缴费年限养老金。对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居民,从第16年开始,每增加1个缴费年限,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2元。具体按照各县(市、区)标准规定执行。
09 参保人身故后待遇
参保对象在缴费阶段或待遇领取阶段身故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含政府补贴部分)本息余额全部退给法定或指定继承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保险待遇,按本地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
如需咨询缴费事宜,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参保登记、待遇领取事宜,可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