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吨税保函依据什么法律
非融资性保函担保费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维修保函、预留金/留置金保函、一般关税保函、电子支付税费担保、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ATA单证册保函、船舶吨税保函、出口退税保函、其他税款保函、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保函、公用事业保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国内工程项下业主支付保函、海事保函、诉讼保函、提单遗失保函、货运监管保函、补偿贸易保函、经营租赁保函及其他非融资性保函的开立服务。收费标准:0.5‰-2.5‰/季,最低500元/季;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因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请详询经办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相关产品/业务政策、操作步骤、收费标准等信息以您实际办理业务时为准。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如有其他业务需求,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微信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继续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二、关于船舶吨税的最新法律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特制定《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现将船舶进口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申请进口船舶,须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申请进口船舶,申请单位需申报下列材料:
(一)申请进口报告;
(二)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有关项目的批复复印件。
三、申请进口船舶的程序为:申请进口单位持本规定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地区外经贸主管机构办理转报,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简称外经贸部)申请办理批准进口手续 .外经贸部在30天内审核并决定是否签发《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凭《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证》验放。
四、申请进口旧船舶,申请单位须对拟进口船舶进行技术性能检验,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对拟进口船舶进行船检,必要时,需提供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或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单位在申请进口旧船舶时,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开具的《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附件一)或《旧渔业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附件二),各类旧船舶船龄的限制年限详见《旧船舶船龄目录》(附件三)。
五、本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1.《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2.《旧渔业船舶进口
三、船舶吨税保函的受益人为
可以的。保函受益人是指担保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保函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
四、船舶吨税纳税担保
船舶碰撞事故处理指南,如果在碰撞事故中本船受到损失,应要求对方船舶提供可靠的担保,从而保证本船的损失能得到充分的赔偿。担保形式可以是现金担保、银行担保、保险公司或保赔协会担保。若对方拒绝提供担保,可根据情况,考虑是否申请海事主管部门或海事法院扣留对方船舶。
五、船舶保函的特点
预借提单是指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交单结汇期已到,货主因故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或由于船公司的原因船舶未能在装运期内到港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简而言之,就是指提单在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时,或者货物虽然已经由承运人接管但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
预借提单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提单签发人承担。
签发预借提单的条件:
1.预借提单签发的条件
(1)预借提单下的货物必须已经海关放行,已送装船港码头堆场或仓库。
(2)预借提单的签发日期不得超过船舶在港的实际装船日期。
(3)预借提单签发后,必须保证将货物按时装船出运。
(4)预借提单签发的任何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2.预借提单签发保证条件
(1)通知托运人是否由收货人出具保函。
(2)有托运人出具保函和担保,担保金额为货价的150%。
(3)要求托运人修改信用证装运期。
(4)是否有可能由第三方出具预借提单后再签发自己的提单。
(5)保函必须由出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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