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面积占用税税率
耕地占用税是指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耕地占用税计算时采用定额税率,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
二、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
1.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征税范围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2)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视同占用耕地。
占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2.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3.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特点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2)耕地占用税的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税。
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4.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税率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1.大城市1.5至30元;
2.中等城市1.2至24元;
3.小城市0.9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耕地占用税的税率: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5.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计税依据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2)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不同之处在于,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在土地取得环节一次性征收的税种,目的是保护耕地。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在土地的持有和使用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引导企业集约、节约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三、耕地占用税比例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家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1)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10元;
(2)人均耕地在1~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8元;
(3)人均耕地在2~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6.5元;
(4)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5元。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广东省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如下:
(1)以县为单位(以下同),按1986年末国有统计部门统计的总人口和耕地总面积计算,人均耕地少于0.5亩的,每亩5333元(即8元/平方米);人均耕地0.5亩以上不足0.7亩的,每亩4000元(即6元/平方米);人均耕地0.7亩以上不足1亩的,每亩3333元(即5元/平方米);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每亩2000千元(即3元/平方米)。
(2)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城市及其郊区,地级市及其郊区,县级市,县城及其郊区,以及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可按上述税额标准提高50%征收。提高的具体比例,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人民政府核定。
(3)农村居民在当地规定的建房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获准征用或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向财政机关申报纳税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纳税款5‰的滞纳金。
四、耕地占用税计税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由于是按照实际占用耕地面积计算,并一次性缴纳,因此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进行核算,而直接计入房地产项目的成本费用之中,即开发成本中。
追问 : 为什么我做到的题目中契税是一并计入取得土地时支付的价款中,而耕地占用税计入的是开发成本,我就想知道这两税为什么分别计入不同的项目。。。
五、耕地占用税的税率
【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耕地占用税在税率设计上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税率规定如下: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六、耕地占用税适用税率
耕地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有些地区人烟稠密,耕地资源相对匮乏;而有些地区则人烟稀少,耕地资源比较丰富。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有很大差异。考虑到不同地区之间客观条件的差别以及与此相关的税收调节力度和纳税人负担能力方面的差别,耕地占用税在税率设计上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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