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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的股权代持还原,需不需

发布日期:2026-08-31 09:07:19 来源:会计考试网

股权代持还原,本质上是股权转让。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需要在公司章程进行变更,同时需要在工商系统进行变更。

股权变更完毕后,隐名股东从幕后走上台前,原来的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

股权转让可能会涉及个人所得税一、股权转让的价格

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以实缴的注册资本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净资产、盈利模式、管理团队等多种因素,利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确定。

二、股权转让的价格低于或等于注册资本实缴的金额

此时,因没有股权转让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入)-财产原值(注册资本实缴的金额)-合理费用(这个合理费用与股权转让直接相关,不可避免,有相关发票)。

三、股权转让的价格高于注册资本实缴的金额

此时,有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股权转让所得涉及的个税

股权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以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股权转让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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